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陳逸葵等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2年1月16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
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決定:
因到達任職年限,接受陳逸葵辭去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接受陳少波辭去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接受何麗娟辭去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接受閻靜萍辭去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華僑民族宗教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接受方健壯、陳曉陽辭去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
因工作崗位變動,接受馮玲、潘江辭去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